张雨桐先前为了验证西洋传教士的说法,在选好公牛后,特意拎了块红布去试探过。这头牯牛被人从山野乡村牵到张家的深宅大院,本来就感觉陌生和不安,再见他不断挑衅,自然向他发起攻击。
张雨桐因此当了真,只道牛真的对红色极其反感,也不曾想到用其它的布来测试一下。此刻那头大牯牛套着轭,就以为人类又要它耕地了,而且前边那些人一见它就逃开了,没有在它面前贱兮兮地蹦来蹦去,挥舞布片儿挑衅,它攻击的意愿就不强烈了。
同时在它本来要行走的路线上,格哚佬部落里的人已经用他们的独门秘方配制了一种液体洒下去。这是一种植物汁液和动物体液的混合体。那种植物散发的气味牛类会很敏感,是它们很感兴趣的一种草木味道,而那动物体液则是从牝牛身上提取的,可以激发公牛的。
这两样气味对公牛的吸引力要远远大于那些穿着红衣服,一路尖叫逃开的百姓,于是大牯牛毫不犹豫地继续继续北上。
“糟糕!是不是我们逃得太快了!如果我们引不开这头牯牛,一定会受少爷惩罚的。”
那位扮新郎倌(本章未完,请翻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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